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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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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局文件
铜低保发〔2014〕14号
铜川市低保局
关于上报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
下半年工作打算的报告
市民政局:
现将《铜川市低保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的报告》呈上,请审阅。
铜川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局
2014年6月23日
铜川市低保局
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的报告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级有关部门及市局机关各科室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我们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立足本职,埋头苦干,狠抓落实,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有的工作创新发展走在全省前列。现将市低保局2014年上半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14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城乡低保: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2〕45号、陕政发〔2013〕42号和铜政发〔2013〕65号精神,与市财政局联合转发了《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铜民发〔2014〕26号),各区县严格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
二是积极开展分类施保工作。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特困人员实施分类施保有关问题的通知》(铜民发〔2014〕7号),对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城市三无人员、70周岁以上老年人、儿童、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单亲未成年人、哺乳期妇女及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等八类人群实行分类施保,根据保障标准分别按20%-70%的比例增发保障金。我市实施分类施保共计18818人,月发放分类施保资金188.9206万元,使有限的低保资金发挥了最大的社会效益。
三是建立了低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给予低保保障备案、责任追究制度。要求申请人与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有效杜绝了“关系保、人情保”。
四是深入各区县对2013年各项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及各项社会救助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各项救助资金已按标准足额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并及时下发了社会救助资金检查情况的通报,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五是在全市干部职工中开展了配偶子女“吃低保”专项报告活动。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干部职工中开展配偶子女“吃低保”专项报告活动的通知》(铜纪发〔2014〕17号),专项报告活动实行市区县联动,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9月底将全面结束。此项活动的开展将有效促进低保工作公平公正的实施。
六是认真贯彻落实铜政发〔2013〕65号文件精神,根据铜川市编办下发的《关于设立铜川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批复》(铜编办发〔2013〕191号)要求,今年年初,我们商市人社局制定了《关于公开招聘铜川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中心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为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了5名工作人员。6月初,新招聘的5名工作人员已全部到位上岗,专门负责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
截止6月13日,我市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54434人,下拨城市低保资金10881.13万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33117人,下拨农村低保资金2792.7万元。
(二)城乡医疗救助
一是在广泛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市民政、财政、卫生、人社局联合下发了《铜川市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铜民发〔2014〕35号),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实行统筹使用,对城乡低保对象实行统一救助标准。对城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等对象患病住院在政策范围内的自负费用由去年的60%的救助比例提高到今年的65%的比例进行医疗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2万元。
二是进一步加大“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工作力度,扩大“一站式”医疗救助定点医院范围,将市级6大家医院全部纳入“一站式”定点医疗救助范围,使城乡患病困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三是积极开展资助参合参险工作,按照城乡低保对象每人30元,农村五保对象每人80元的标准资助参合参险,全市发放参合参险资金249.58万元。
截止目前,全市共实施医疗救助4833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901.9万元。其中,实施“一站式”医疗救助596人次,发放救助金134.8万元。
(三)农村五保供养
一是年初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年检工作的通知》,各区县逐村逐户对五保对象进行排查摸底,采取重新建档,专人登记造册,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严格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对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及时纳入供养范围,对不符合或已去世的立即剔除。经年检,我市共保障农村五保对象1494户1561人,上半年下拨五保供养金354.92万元。
二是积极开展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登记评定工作。下发了《关于调整铜川市民政局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审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成立了以彭群才局长为组长、侯东强副局长为副组长、市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铜川市民政局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审委员会;转发了《陕西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制定下发了《铜川市关于开展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区县做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申报工作。各区县按照《评定办法》及《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逐项进行对照评比。目前,王益区中心敬老院、印台区中心敬老院、宜君县中心敬老院星级评定申报材料已上报市低保局,市低保局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标准认真审核评定,提出了各区县敬老院星级评定审核意见。
三是对《铜川市农村散居五保供养对象管理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各区县散居五保对象全部签订了供养协议,为散居五保对象落实了“指定监护人”,有效保障了散居五保户对象的基本生活。
四是按照省厅安排部署,5月份,市低保局同志带领4名区县中心敬老院院长赴榆林市参加了全省敬老院观摩现场体验活动,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敬老院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截止目前,我市敬老院共入住五保对象159人,入住率为27%。
(四)临时救助
不断完善临时救助政策,严格申请审批程序,防止救助工作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操作,突出“救急救难”的特点,减轻了城乡低保工作的压力,进一步健全了我市的社会救助体系。截止目前,我市城乡临时救助共救助171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34.55万元。
(五)其他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颁布后,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彭群才局长就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接受了铜川日报社记者的专访,《铜川日报》对专访进行了全篇刊登;2014年4月22日国务院召开了《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电视电话会》,会后,曹远勃副市长就我是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行了安排部署;4月28日,我们采取市、区县联动的方式,会同教育、人社、住建、卫生等单位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行集中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解答、LED大屏幕滚动播放等形式,围绕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八个方面的社会救助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现场散发传单、宣传册等资料近1.2万余份,回答群众政策咨询近1200人次。
二是积极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
按照民政部及省民政厅的安排部署,我们积极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今年5月,成立了以市长郭大为任组长,24个市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铜川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向省民政厅上报了《铜川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铜民字〔2014〕14号),目前正深入组织开展“救急难”调研活动,草拟了《铜川市关于开展“救急难”试点活动实施办法》。
三是认真完成黄堡重点示范镇建设相关工作任务。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黄堡镇重点示范镇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截止目前,黄堡镇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806户2131人,发放保障金196.32万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576户1372人,发放保障金76.1万元;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35人,发放农村五保供养金7.88万元;实施医疗救助61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4.2万元,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四是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按照中共铜川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我局制定印发了《铜川市低保局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设立了意见箱,向全体党员干部发放了活动学习笔记本。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市低保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学习、交流等14次,党员干部撰写体会文章18篇,征集“四风”方面意见建议共计15条,向市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信息简报共7期。对针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意见环节,我们采取边征求意见边整改的方式,对群众反映的各种意见进行全面的梳理,认真分析,逐项整改。开展了“社会救助政策进万家”活动,向群众发放了社会救助宣传彩页,提高了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修订完善了《铜川市低保局机关干部学习制度》等10项规章制度,约束了干部自身行为,严明了工作纪律,提高了办事效率,为市低保局党员干部落实群众路线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五是做好王益区小豆村和宜古村驻村联户扶贫相关工作。
按照市局安排,我们承担驻王益区小豆村联户扶贫相关工作,帮助村上制定了工作计划,认真做好贫困户人员信息录入工作,积极协调上报农村社区建设项目。同时,2014年帮扶宜古村拟办了4件实事:目前,已完成了绿化美化村容村貌,栽植苗木1000株;对10户困难群众进行了帮扶;打造陈炉文化古镇沿线宜古段文化墙100㎡砌石及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对尊老敬老家庭、致富带头人开展评选表彰宣传活动正在实施阶段,年底前将全面完成拟办实事。
六是扎实做好低保群众信访工作。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低保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局建立了低保群众信访工作台帐,对群众反映的各类信访问题做到了依法依规及时调查处理。目前,我局办理市长信箱、百度贴吧、腾讯微博、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共42件,确保群众信访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七是机关建设规范有序。
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坚持以制度管事、管人,修订完善了10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并装订成册人手一份,开设了学习园地,实行了制度上墙。明确职责,建立工作台账,全体干部职工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运转规范有效,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存在问题
1、由于受编制、区县财政不足的影响,各区县在加强最低生活保障能力建设方面存在人员不到位,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影响了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
2、由于省市信息核对网络平台尚未实现互联互通以及相关信息管理权限等因素制约,对银行、证劵、房产以及铜川市行政区外的居民相关财产信息无法进行核对,影响了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
3、从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来看,各区县临时救助工作发展不平衡,力度不大,救助标准过低, 没有发挥临时救助拾遗补缺、救急救难、化解矛盾的重要作用。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积极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制定出台《铜川市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我市“救急难”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2、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2〕45号、陕政发〔2013〕42号和铜政发〔2013〕65号精神,严格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低保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宣传力度,并确保及时将救助信息录入监控系统;全面推进我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以解决患大病的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4、督促各区县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做好临时救助与城乡低保各项政策的有效衔接,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以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
5、积极做好我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申报工作,督促各区县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我市敬老院集中供养率。
6、做好全市机关干部职工配偶、父母、子女“吃低保”专项报告活动各项工作,并指定专人,建立台账,登记造册,使我市低保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7、切实抓好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设法增加自选动作,探索创新活动载体。认真查摆问题。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四风”方面的问题。强化整改落实。针对查摆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正风肃纪,提出解决对策,对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提高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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